深圳電梯定期保養(yǎng)項目表 | ||||
警告:作業(yè)時必須采取必要安全措施,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確保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| ||||
1、機房內檢查及保養(yǎng)事項 | ||||
序號 | 保養(yǎng)項目 | 保養(yǎng)內容及要求 | 保養(yǎng)周期 | |
1.1 | 機房的通道,出入口門 | ·通道應通暢無障礙物、通道應有適當?shù)恼彰髟O施且有效 | 15天 | |
·機房門應有告示牌、出入口鎖緊裝置要良好 | ||||
·機房內應清潔衛(wèi)生,不得堆放非電梯用物品 | ||||
1.2 | 機房設施 | ·機房內溫度要維持5℃~40℃、天花板或窗戶不應漏水 | 15天 | |
·消防器材有效 | ||||
1.3 | 滑輪間 | ·滑輪間應有足夠的固定照明、電源插座 | 3個月 | |
·滑輪間入口,急停開關動作可靠 | ||||
·滑輪間地面清潔無油污 | ||||
1.4 | 手動盤車裝置 | ·手動盤車裝置齊全,標識明確,操作說明清晰詳細 | 1個月 | |
·制動器松閘板手應掛在制動器附近容易接近的墻上 | ||||
1.5 | 配電盤,控制柜(屏) | ·各開關裝置及保險標識明確、工作可靠無異常 | 15天 | |
·接觸器、繼電器等電器元件固定良好、工作可靠無異常 | ||||
·電子板插件固定要良好,表面無積塵,無異味 | ||||
·門鎖及安全回路無短接線 | ||||
·設置有故障檢測功能的微機電梯,需檢查故障記錄并做相應處理 | ||||
·布線整齊,線槽蓋板齊全、嚴密,接地良好 | ||||
·各接線端子標志和編號清晰、并緊固,無氧化及接觸不良 | 1個月 | |||
·清潔衛(wèi)生良好 | ||||
·各電氣部件的工作狀態(tài)及檢測點的工作參數(shù)符合產品要求 | 3個月 | |||
·斷錯相保護功能正常 | 12個月 | |||
·動力和控制回路的電氣絕緣符合標準要求 | ||||
1.6 | 曳引機 | 減速箱 | ·表面無積塵及油污,油漆無剝落;箱體密封可靠,漏油無異常 | 15天 |
·運轉時應無異常響聲及振動 | ||||
·傳動部件嚙合狀態(tài)良好,無異常溫升 | ||||
·油位正常,無雜質,按廠家要求定期更換 | 1個月 | |||
1.7 | 曳引輪 | ·曳引輪繩槽無嚴重油垢,磨損無異常 | 1個月 | |
·正常運行時曳引輪與鋼絲繩之間無嚴重滑移現(xiàn)象 | ||||
·曳引輪線槽磨損嚴重時,需滿足曳引條件要求,并確認更換或監(jiān)控使用 | ||||
·所設置的防止機械傷害的安全裝置固定可靠,警告標識清晰 | ||||
·所設置的防止鋼絲繩脫離裝置應穩(wěn)固 | ||||
·曳引輪在各負荷狀態(tài)下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mm· | 12個月 | |||
1.8 | 軸承 | ·應無異常發(fā)熱、無異常聲音 | 15天 | |
·按潤滑要求定期加注 | 6個月 | |||
1.9 | 制動器 | ·制動器動作靈活、各部件齊全并可靠固定、所設置的電氣觸點接觸良好 | 15天 | |
·制動輪光潔、無異常劃痕,運行時無異響 | ||||
·制動器線圈表面無異常發(fā)熱、電氣接線可靠 | ||||
·制動器機械機構各相關尺寸按產品標準要求調整正確 | ||||
·制動器閘瓦工作可靠、磨損無異常,接近使用期限時應更換 | ||||
·制動器解體清理、各運動部件選用規(guī)定潤滑劑。 | 12個月 | |||
·解體清理裝配完畢的制動器性能應滿足相關制動要求 | ||||
1.10 | 導向輪/復繞輪 | ·旋轉順暢、無異常聲響;繩槽無嚴重油垢,磨損無異常 | 1個月 | |
·所設置的防止機械傷害的安全裝置固定可靠,警告標識清晰 | ||||
1.11 | 電機 | ·工作無異常發(fā)熱和異常聲響、表面清潔衛(wèi)生 | 15天 | |
·定子線圈應清潔、無積塵 | 3個月 | |||
·電機的接線端子固定可靠、接觸良好,無明顯氧化及銹蝕 | 6個月 | |||
1.12 | 編碼器/測速電機 | ·固定可靠、清潔衛(wèi)生、轉動靈活,無異常聲響 | 15天 | |
·接線端固定可靠、接觸良好 | 6個月 | |||
1.13 | 選層器 | ·所設置的傳動鋼帶受力均勻無扭曲,無裂痕或破損現(xiàn)象 | 15天 | |
·固定/運動各觸點位置固定可靠、表面清潔、磨損值在允許范圍內 | 1個月 | |||
·電氣接線標志清晰、接觸良好、無明顯氧化 | ||||
1.14 | 限速器和安全鉗 | ·各運動部件轉動靈活、無異常聲響,鉛封或漆封標記齊全,無移動痕跡 | 15天 | |
·鋼絲繩及繩槽無嚴重油垢,磨損無異常 | 1個月 | |||
·所設置的電氣開關及觸點工作可靠,接線良好 | ||||
·限速器、安全鉗聯(lián)動試驗可靠;限速器可靠固定、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.5mm | 12個月 | |||
·定期現(xiàn)場檢測限速器各動作速度符合銘牌及標準要求 | 24個月 | |||
1.15 | 曳引機減震裝置 | ·限位擋塊及緩沖橡膠齊全并固定可靠;橡膠表面無裂痕、老化現(xiàn)象 | 6個月 | |
1.16 | 停電自動救援裝置 | ·所使用的蓄電池接線端子無明顯的氧化腐蝕 | 1個月 | |
·定期檢查其功能正常。如需停電檢修,應采取措施,防止誤動作 | 15天 | |||
2、轎廂和對重檢查及保養(yǎng)事項 | ||||
2.1 | 轎內標示牌 | ·轎內應有標明額定載重量、人數(shù)和制造單位的銘牌 | 15天 | |
·電梯使用守則、緊急情況時聯(lián)絡電話 | ||||
·電梯注冊登記標志 | ||||
2.2 | 轎廂壁、天花板及地板 | ·轎內應清潔(須與業(yè)主明確責任) | 15天 | |
·不應存在嚴重的變形、磨損、生銹、腐蝕 | ||||
·如轎廂重新裝修,不應使用易燃材料,需檢查及調整平衡系數(shù) | ||||
2.3 | 轎內操縱箱及顯示器 | ·按鈕、開關無明顯的老化、損傷,標記清晰、功能正常 | 15天 | |
·所設置的轎內檢修盒面板鎖有效;檢修盒內各開關功能正常 | ||||
·顯示器表面無破損,顯示狀態(tài)正確無誤 | ||||
2.4 | 轎廂照明和通風裝置 | ·轎廂內照明和通風裝置工作應正常,轎內地板的照明度要在50Lx以上 | 15天 | |
·應定期檢查及清潔轎廂風扇,風扇的軸承應定期注油潤滑 | 3個月 | |||
2.5 | 轎廂門、地坎、護腳板 | ·不應存在嚴重的變形、磨損、生銹、腐蝕 | 15天 | |
·轎廂地坎及上坎清潔無積塵 | ||||
·轎門門滑塊齊全,無脫落 | ||||
·護腳板符合標準要求并固定可靠 | 3個月 | |||
·阻止關門所需的力不應大于150N | ||||
·門扇與門扇,門扇與門框、地坎之間的間隙符合標準要求 | ||||
·轎門門滑塊、轎門門掛輪、門掛板偏心輪檢查磨損及間隙調整 | ||||
·不應出現(xiàn)因轎門滑塊磨損而產生噪音 | ||||
2.6 | 轎門開關 | ·開關安裝應緊固、無松動 | 15天 | |
·開關動作位置應適當,開關動作時電梯不能啟動或停止運行 | ||||
·如兩扇轎門不是直接連接,副門鎖也應正常動作 | ||||
2.7 | 門機系統(tǒng) | ·各部件固定可靠、運動機構傳動靈活、潤滑良好 | 1個月 | |
·開關門順暢,無異響及卡阻 | ||||
·開、關門裝置的傳動鏈、帶不應松馳和過度磨損 | ||||
·所設置的光電安全觸板清潔無積塵,發(fā)射接收準確無誤動作 | ||||
·接線端子標記清晰、固定可靠、接觸良好,無明顯氧化及銹蝕 | 3個月 | |||
·機械安全觸板相關尺寸調整符合產品要求 | ||||
·安全裝置動作應迅速可靠;安全裝置動作時轎門應反向開門,運轉應平穩(wěn) | ||||
·開關門位置、速度傳感裝置工作正常 | ||||
2.8 | 轎廂地坎、轎門邊緣與井道壁之間的距離 | ·不能超越規(guī)定尺寸150mm | 12個月 | |
·轎廂地坎與廳門地坎間隙、轎廂地坎與廳門門鎖輪間隙檢查符合標準 | 6個月 | |||
·如裝有井道壁防護網或防護板,防護網(板)不應松脫或損壞 | 3個月 | |||
2.9 | 緊急出口(安全窗、安全門、檢修門、活板門) | ·出口門(窗)開、關順暢,鎖緊裝置可靠有效并符合標準要求 | 15天 | |
·出口門(窗)應附帶開關,打開出口時電梯停止 | ||||
·出口門(窗)強度足夠,不應破損 | ||||
2.10 | 轎門機械鎖裝置 | ·應符合相關的動作條件,動作應靈活、可靠 | 1個月 | |
·如依靠電磁裝置動作,電磁裝置動作正常,溫升不應過高 | ||||
2.11 | 應急照明、警鈴和電話 | ·停電后應急照明裝置應正常,并保證應急照明至少能持續(xù)1小時 | 15天 | |
·報警裝置、通話裝置的按鈕標記清晰、功能正常 | ||||
·外部的警鈴及電話等設置在管理員常駐的消防中心或值班室 | ||||
·為方便緊急救援、檢修,機房與轎廂間應設置電話聯(lián)絡裝置 | ||||
·設置在轎內的緊急聯(lián)絡裝置要使用方便,停電時應能通話1小時以上。 | ||||
2.12 | 轎頂檢修裝置 | ·轎頂檢修裝置應優(yōu)先于其他一切檢修裝置 | 15天 | |
·檢修開關動作應靈活可靠 | ||||
2.13 | 轎頂停止開關 | ·停止開關的動作要良好 | 15天 | |
2.14 | 停層、平層裝置 | ·各平層感應器表面清潔無積塵;感應器與感應片的各相關尺寸符合要求 | 1個月 | |
·確認轎廂運行時產生的位移不會導致感應器與感應片碰撞 | ||||
·電氣連線固定可靠,接觸良好 | ||||
2.15 | 轎頂照明及開關 | ·轎頂照明、照明開關及防護罩應齊全并良好,有備用燈泡 | 15天 | |
2.16 | 轎頂面、防護欄 | ·轎頂面清潔無油污,防護欄應有足夠強度和合適的尺寸 | 6個月 | |
·轎頂面各裝置電氣布線整齊 | ||||
2.17 | 轎頂反繩輪 | ·鋼絲繩槽無嚴重油污,不應有過度磨損,繩輪轉動靈活;軸承潤滑良好,無異響 | 3個月 | |
·繩輪應有防護罩和擋繩裝置,擋繩裝置的位置合適 | ||||
2.18 | 導靴(滾輪) | ·運行時無異響,接觸部(轉動部)的磨損不應太大、潤滑良好 | 1個月 | |
·導靴(滾輪)安裝尺寸符合產品要求 | ||||
·轎頂、對重上油杯內油量充足且油杯不漏油不破損 | ||||
2.19 | 機械選層器 | ·機械選層器的鋼帶應張緊,接頭固定良好 | 15天 | |
·斷帶安全保護開關位置正確,功能正常 | ||||
2.20 | 稱重裝置 | ·稱重裝置的安裝位置正確,動作狀態(tài)應良好 | 3個月 | |
·滿載、超載信號所對應的電梯控制功能及相關聲光信號正常 | ||||
·對于連續(xù)檢測載重量變化的稱重裝置,應定期通過電腦數(shù)據(jù)檢查是否正確 | ||||
·應定期調整稱重裝置的初始狀態(tài) | 12個月 | |||
2.21 | 對重 | ·對重架的連接螺栓不應松動和生銹腐蝕 | 3個月 | |
·對重如有反繩輪,其繩槽磨損不應太大,軸承潤滑良好,無異常噪音 | ||||
·繩輪應有防護罩和擋繩裝置,擋繩裝置的位置合適 | ||||
·對重塊應固定可靠,運行無異響 | ||||
·繩頭連接裝置應固定可靠;繩頭如用螺桿連接,應至少用兩個并緊螺母,并使用開口銷鎖緊 | ||||
3、井道、層門和候梯廳檢查及保養(yǎng)事項 | ||||
3.1 | 井道照明 | ·井道照明應齊全 | 1個月 | |
3.2 | 限速器鋼絲繩 | ·鋼絲繩槽磨損在規(guī)定值以內 | 6個月 | |
·鋼絲繩不應有斷股現(xiàn)象,不應有過量的斷絲和磨損 | ||||
·與安全鉗拉桿的連接部位材料不應有過量的的磨損、生銹 | ||||
·端接部組裝應良好,應使用三個繩夾夾緊,夾繩方向應正確 | ||||
3.3 | 主鋼絲繩 | ·鋼絲繩的張力應均等,與平均值偏差不超過5% | 3個月 | |
·鋼絲繩不應有過多油污;鋼絲繩不應有斷股現(xiàn)象,斷絲數(shù)不超過標準,不應有過量磨損 | ||||
·繩頭連接裝置的各部件齊全、固定可靠,緊固件無松動 | ||||
3.4 | 導軌及支架 | ·限速器、安全鉗聯(lián)動試驗后,應將安全鉗動作痕跡打磨平整 | 12個月 | |
·導軌及支架表面清潔,無嚴重油污及銹蝕, | ||||
·導軌撐架、壓板的緊固件不應松動 | ||||
3.5 | 強迫換速、限位、極限開關 | ·開關緊固可靠,開關動作部位不應生銹,滾輪無嚴重磨損 | 3個月 | |
·開關動作位置要適當,符合產品要求 | ||||
·電氣觸點接觸良好,各開關相應功能應正常 | ||||
·轎廂或對重接觸緩沖器前極限開關應動作 | ||||
3.6 | 廳門 | ·門頭清潔,無垃圾雜物,廳門不應嚴重變形、磨損、生銹、腐蝕。 | 15天 | |
·門開關動作應順暢良好,無卡阻、異響 | ||||
·廳門關門到位的電氣保護裝置功能正常 | 1個月 | |||
·門扇采用間接機械聯(lián)動時,被動門電氣連鎖保護裝置功能可靠 | ||||
·在層門最不利位置,施加外力,門扇之間的間隙不超過30mm,且無停梯現(xiàn)象 | ||||
·廳門三角鎖動作、復位靈活,開鎖鑰匙應經授權使用 | 3個月 | |||
·廳門驗證鎖緊的電氣保護裝置功能正常,鎖緊元件的最小嚙合尺寸為7mm | ||||
·門扇與門扇、門扇與門框、地坎之間的間隙符合標準要求 | ||||
·門鎖滾輪的間隙及與開門刀的配合尺寸符合產品要求 | ||||
·門偏心輪檢查及調整、門掛輪磨損檢查 | ||||
·閉門器功能在各層工作正常 | ||||
3.7 | 廳門地坎 | ·廳門門腳膠齊全、無脫離 | 15天 | |
·廳門護腳板可靠固定,運行時不得與轎廂部件相摩擦 | 3個月 | |||
·不應出現(xiàn)因廳門門腳膠磨損而發(fā)生的噪音或門腳膠脫離地坎槽的現(xiàn)象 | ||||
·轎廂開門刀與廳門地坎間隙應在5-10mm | 12個月 | |||
·廳門地坎和轎廂地坎之間的間隙應符合產品及標準要求 | ||||
3.8 | 隨行電纜及附件 | ·隨行電纜兩端應可靠固定,不應有打結及波浪扭曲現(xiàn)象 | 6個月 | |
·運行時隨行電纜不應觸及其他部件而導致磨損或損壞 | ||||
·轎廂完全壓縮緩沖器后,電纜不得與底坑地面及其他部件接觸 | ||||
·轎廂監(jiān)控線與隨行電纜同步捆綁時,必須確保不產生大的晃動和表面破損 | ||||
3.9 | 大廳按鈕及顯示器 | ·按鈕、開關功能正常,且不應有顯著的老化、損壞、卡阻現(xiàn)象 | 15天 | |
·顯示器的顯示應正確、沒有缺劃、錯劃的現(xiàn)象 | ||||
·候梯廳應有足夠照明(須與業(yè)主明確責任) | ||||
3.10 | 消防功能 | ·消防迫降和消防員專用各項功能應正常,基站消防開關應有適當防護 | 3個月 | |
4、底坑檢查 | ||||
4.1 | 底坑停止裝置 | ·不應有顯著的生銹、腐蝕現(xiàn)象,開關動作應正常可靠 | 15天 | |
4.2 | 底坑爬梯 | ·底坑爬梯固定可靠并方便人員安全進出 | 12月 | |
4.3 | 緩沖器 | ·液壓緩沖器被壓縮后應能自動復位,完全復位后開關才能恢復正常 | 15天 | |
·液壓緩沖器的電氣保護開關動作靈活,功能可靠 | ||||
·液壓式緩沖器的液量應正確 | 3個月 | |||
·緩沖器頂面至轎廂、對重的距離應符合標準要求 | ||||
·緩沖器固定可靠,無生銹、腐蝕現(xiàn)象 | 6個月 | |||
4.4 | 安全鉗 | ·安全鉗及聯(lián)動機構各部件齊全,無過量磨損及損壞 | 3個月 | |
·安全鉗各楔塊與導軌間隙均勻并符合產品要求,夾緊位置正確 | ||||
·安全鉗各部件無過多油污,應定期清潔 | ||||
4.5 | 限速器鋼絲繩張緊輪、墜陀及保護開關 | ·限速器鋼絲繩張緊輪墜陀不應離地過低 | 15天 | |
·鋼絲繩斷裂或松弛時應確保能使保護開關正確動作 | ||||
·電梯運行中不應存在顯著的振動、噪音現(xiàn)象 | ||||
4.6 | 底坑地面 | ·應保持良好的清潔狀態(tài),底坑防水良好、無滲水漏水現(xiàn)象或消防水倒灌現(xiàn)象 | 15天 | |
4.7 | 補償鏈或補償繩 | ·補償繩的張緊輪裝置及行程限制開關固定,位置正確,開關功能可靠 | 15天 | |
·補償鏈或補償繩無破損及斷裂,無生銹和腐蝕現(xiàn)象 | ||||
·補償繩張緊力要充分、均勻;電梯運行時補償鏈或補償繩不應離地過低 | 3個月 | |||
·補償繩的張緊輪不應離地過低,也不應脫出導向軌道 | ||||
·補償鏈或補償繩兩端固定可靠,補償鏈的二次保護裝置正確可靠 | 6個月 | |||
5、整機功能檢查 | ||||
5.1 | 年度整機檢查 | ·標準要求的檢測項目 | 12個月 | |
·廠家要求的檢測項目 | ||||
備注: | 1、該電梯定期保養(yǎng)項目表適用于額定速度不大于1.75m/s的曳引垂直升降電梯。 | |||
2、其它類型電梯的維修保養(yǎng),就按生產廠家的相關技術要求制定相應的保養(yǎng)項目表。 |